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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品油-润滑油”的定义,可以参考一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所附《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相关定义:
润滑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润滑油分为矿物性润滑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润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矿物性润滑油、矿物性润滑油基础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以植物性、动物性和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混合掺配而成的“混合性”润滑油,不论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所占比例高低,均属润滑油的征收范围。
也就是说,如果产品符合上述定义及范围,则需要按照润滑油征收消费税,那就需要开通“成品油”发票资质。
按“场地租赁费”开具发票就可以,税率是9%(简易5%),即使不是自有产权也可以对外出租,开具租赁发票。
是随餐销售是吗?不是赠送?如果销售的话,应该按合理的利润水平加价就可以,或者根据您的实际情况确认销售价格就可以,一般税务上成本加成率参考为10%。
这个没有明确的法规确定的,只要是真实合理就可以。
应当自4月份开始摊销,摊销截止租期结束。
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的支出(租入固定资产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一、既然乃是“2022-2023年度印花税”,此时才缴,当然会有滞纳金。
二、此时补缴,乃是纠“错”。但“错”已成,扣分也属正常。实不相瞒,就其错(当时应缴未缴)承担责任,这是必然的;现在要做的,是避免以后再犯。(反过来讲,如果当时该交不交,后来查到才交,也没有惩罚措施,那对于守法的人来讲,也不公平呀。)
既然属于“咨询服务”,应当开具“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
参考“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相关定义:
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是指提供信息、建议、策划、顾问等服务的活动。包括金融、软件、技术、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流程管理、健康等方面的咨询。
如果属于2023年度的收入,现在2024年开票时才确认,应该调增2023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并且更正2023年度的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表来补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也应该去调2023年确认收入补缴增值税。
所得税和增值税都会涉及到滞纳金的问题。
会计核算如果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可以直接计入到2024年的收入,但是如果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下,应该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就是不通过本年的主营业务收入而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不可以的。我理解如果对方有偿还能力,你单方放弃,国家不应该承担的,所以不能税前扣除。
下列股权和债权不得作为损失在税前扣除:
1、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
2、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
3、行政干预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
4、企业未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
5、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
6、其他不应当核销的企业债权和股权。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十六条。
您是说买赠业务吗?买试剂赠送仪器?
买赠行为是否需要视同销售,各地执行不统一,有的地方不视同销售,认为属于一种折扣折让行为;有的地方认为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但不管是否视同销售,赠送的仪器开票税率都不适用简易征收,试剂可以简易,仪器需要按13%税率开具。
异地提供建筑服务需要在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
需要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然后到服务所在地进行预缴申报,并预缴税款。
需要的,也是由于任职受雇关系取得的所得,并入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个税。
是的,代扣个人股东个税,应该通过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核算,也就是应付股利-个人16,应交税费-应交个税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