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既然“剩余两家境内关联方股东持股比例相应增加”,确实存在“股权转让”情形了。而股权转让,其价格应当公允,价值评估则为必要。当然,这主要是个人理解,仅供参考;谨慎起见,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比如说,这个工程100万,那施工方给您开100万发票,您付了95万,扣着5万。
借:管理费用+进项税额 100万
贷:银行存款 95万
应付账款 5万
现在漏水了,您自己请第三方修,花了5万,第三方需要给您开5万发票。
借:管理费用+进项税额 5万
贷:银行存款 5万
同时,施工方那5万不给了;注意,这是施工方建筑服务瑕疵而被迫付出销售折让代价,应由施工方开具红字发票5万,您的分录
借:应付账款 5万
贷:管理费用+进项税额 5万
方式主要包括:
一、股权出资,子公司计入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科目。
二、债权出资,即借款给子公司,子公司作为“其他应付款”。
三、无偿支持,子公司计入“营业外收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显然,这属于“环境保护”费用,并非“安全生产”费用。既然“配套建设”,一并计入相应工程成本即可。
根据“财税〔2017〕90号”二、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也就是说,这属于“其他现代服务”,而非“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那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者高铁票就不能作为抵扣凭证了。
一、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也就是说,印花税征税对象乃是“应税凭证”,而非“收入”。若上述“没收押金”并未对应合同,则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二、增值税
若应税销售行为已经发生,则上述保证金构成“销售额-价外费用”,应当缴纳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事实上,比如您花10000元,买了200件材料,名义单价50元,卖方又赠送了50件。那么,您应当这样入账:
材料250件,单价40元,金额10000元。就是说,您花10000元,买了250件材料,每件4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也就是说,印花税征税对象乃是“应税凭证”,而非“收入”。若上述“没收押金”并未对应合同,则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按赠送商品的市场价计算增值税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同时所得税需要填写A105010报表做视同销售调整。发票按市场价开具。
不可以。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依法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国际)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