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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在修理修配过程中势必需要提供零件,试想,如果没有相应的零件,单纯的修理费如果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将造成税负畸高。
您好,应根据贵公司赞助费的具体内容和通途,确定应计入什么科目。比如为促销,应计入销售费用。无论计入什么科目,赞助费在企业所得税前不能扣除。贵公司可以购买服务名额的名义支付款项,而不是以赞助费的名义。购买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成本,销售名额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销售名额,一般纳税人应缴纳6%的增值税,按照销售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小编传话:
1、首先回答您的问题,可以考虑把苗木种植的业务分立出去,采用子公司来独立经营,园林公司从子公司采购,按11%抵扣增值税。
2、再提供一个方案供您考虑:您公司开具的发票是不是苗木跟工程服务一起开的发票啊?部分地区税务局是允许苗木及工程服务单独开发票的,苗木也是免税的,可跟税务局沟通下是否允许。
你公司作为支付代垫款项的一方,在核算上该笔支出计入往来,不确认收入和成本,税务上准备好相关资料,必须能够说明收到款项不确认收入的原因,为可能的税务检查做好准备。
差旅费是单位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相关支出,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车票、机票及住宿发票等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可实行定额包干,直接发放。因此,差旅费实行包干应是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包干,报销交通费、住宿费时需提供车(飞机)票、住宿等发票,证明费用发生的真实性。
费用单独支付的属于营销费用,不涉及收入。
您好,这是您公司所属集团内部制定的临聘人员的管理制度,如果您公司聘用软件技术人员,建议您还是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差旅费支出内容主要有:城市间交通费用(航空电子客票、高铁票等)、住宿发票(酒店的住宿发票)、市内交通费用(出租车、地铁客票)、伙食费用(餐费发票),这些支出,无论通过什么渠道,都应当取得合法凭据,该凭据应当由服务提供方开具。为证明业务的真实性,记账凭证、报销凭证后,还应当附有出差审批的相关资料。所有上述票据,显示的出差时间、出差人不能有互相矛盾的地方,或不符合常理的地方。否则,会被认为虚假支出,而不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提问所述情况,应当是发票开具的内容与实际交易内容不符,不过,由于销售货物与提供修理劳务适用同样税率,所以,未少缴增值税,应当定性为发票开具不当。但这样操作,会让税务人员认为贵司无偿提供修理劳务而没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需要贵公司花费时间和精力去解释,但提交相关资料,应当可以取得税务人员的理解与基本认可。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前款所说的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企业在所属会计期间按会计政策将职工工资计入成本费用,如果在当期实际发放,按规定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在当期未发放,会计处理上并未分配到个人名下,职工个人也未签字,职工实际未取得所得或取得所得的权利,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会计处理上将工资分配到个人名下,职工个人在工资明细表已经签字,尽管未实际发放但职工实际取得获得所得的权利,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以及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航空公司退票费,是航空公司在未提供运输服务情形下而收退票手续费,具有违约金性质,航空公司此项收入不属于纳增值税征收范围的(财税[2013]121号征税规定失效),不需要开票,以航空公司自制内部的发票,进入成本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1、收购首先要进行资产评估,以衡量具体收购价格是否具有可行性;
2、收购要关注对方的隐性债务,以防在收购后产生相应纠纷;
3、收购对方股权,对方公司并不注销,因为收购交易双方是收购方与被收购方,而被收购方持有的公司只不过发生了股东变动,该公司仍存续,即使要解散,也需要办理企业所得税清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