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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能想说,物业公司的房屋,产权属于业主呀,是吧?然而,物业公司使用业主房屋,给业主支付租金了吗?估计没有吧。您可能会说,物业公司是给业主提供服务呀;那么,物业公司给业主提供服务,但是收了业主物业费了。也就是说:
“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费”,这是一组对应关系;
“物业公司占用业主房屋——???是否支付租金呢”
如果没有,则物业公司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相关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国税地字〔1989〕140号“一、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
如上所述,如果只是投资入账,在这个环节,境内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注: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乃是“税法口径”利润;投资入账并不产生利润。)
关于这个问题,税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是,税法只是规定了最低年限,而不限制更长时间。也就是说,比如限制不得低于五年,那么低于五年不行,超过五年(比如七年)是可以的。因此,可以继续税法层面折旧扣除。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借:固定资产(牛舍)、生物资产(牛犊)
贷:银行存款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从税法层面,并不限制个数。但是需要合并经营所得,一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二、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作为月度工资薪金或者一次性奖金(当年只能使用一次)皆可,拆分也行,依法如实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即可。账务处理一样:
借:成本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不可以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六条规定, 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当然,清算清缴未取得发票,因而纳税调增之后,若再取得发票,则可追溯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七条相关规定,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请您补充一下,是关联企业吗?
应当自2024年5月开始计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相关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首先,所谓“延迟开票,隔月开票”,本身就不正确。既然销售已经成立,即应开具发票;何时开具发票,在于税法规定,不在于“供应商要求”。至于应开而未开发票,自然不能成为一错(应开未开发票)再错(不申报)的理由,就是说,需要申报“未开票销售额”。(必须强调一点,申报“未开票销售额”不是说可以延迟开票,而是说不能因为延迟开票而成为不申报的理由。)
可以据实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金税四期现在已经在用。其实不必过于“神话”,就是加上一个电子发票系统而已,没有太多新内容。
既然“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但社保和个税委托第三方公司缴纳”,这样本身确实存在矛盾,同时也会有相应税收风险。当然,如果能够提供证明,说清楚其实没有少缴税,那样也问题不算太大。这个情况,建议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