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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里面的空气压缩设备、高低压配电柜、工业大风扇,这几类设备的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建筑物。
行业术语方面,我需要与您沟通一下:您提及“酒精含量低于0.5”,但是税法方面,则是按照“酒度”这个指标(1度以上征收消费税)。所以需要您确认一下,您所说“酒精含量”与“酒度”是什么关系呢?
需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取得的专票可以抵扣。
分录是借管理费用-招待费,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库存商品
如果赠送单位客户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首先要确认一下,取得的政府补助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然后再区分是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核算。
一、与资产相关,总额法。
账务处理参考如下:
1、收到补助款: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一、与资产相关,总额法。
2、购入资产: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时)
贷:银行存款
3、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折旧并分摊递延收益: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借:递延收益(补助款在寿命内分期摊销)
贷:其他收益(企业会计准则)/营业外收入(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4、若资产提前出售,转销未分摊的收益:
借:递延收益(剩余未分摊的金额)
贷:营业外收入
二、与资产相关,净额法。
1、收到补助款: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购入资产: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时)
贷:银行存款
借:递延收益
贷:固定资产
3、按冲减后的资产成本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4、若资产提前出售,会计处理同固定资产处置,不存在未摊销的递延收益。
提醒:如果净额法将账面的资产成本都冲掉了,处置时不再通过清理科目,处置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
参考文件:《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第四条。
三、与收益相关,企业先取得政府补助,补贴后续发生的成本费用、损失等,有两种处理方式。
方式一:总额法下应当将取得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1、收到补助款: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发生成本费用并结转递延收益: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方式二:净额法下应当将取得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1、收到补助款: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发生成本费用后,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等
温馨提示:小企业会计准则收到政府补助按总额法入账,没有净额法的规定。
参考文件:《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九条。
四、与收益相关,对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补偿、或者对企业过去行为的奖励,收到补助款时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管理费用等
给员工提供餐饮,除了原材料还得有人工和固定设备等,显然您单位只列支了原材料,没有人工,也没有必要设备,是无法制作出来餐食来的,对于您说具有固定资产的公司,应该属于给你公司提供了餐饮服务,应该给您公司开具发票才合理。
借:所得税费用(负数)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负数)
被投资企业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投资企业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间的股息红利免企业所得税,分配环节也不涉及其他税收问题。
个人理解,您扣除2万尾款,应该属于质量保证金性质,因为您说验收使用已经确认了尾款金额,之所以扣2万,是出现了装修质量问题,所以可以理解为就是装修质量赔款,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就可以。
单纯机械租赁,还是带人工租赁?如果单纯机械租赁个税是按财产租赁缴纳个税,税率20%,需要您单位代扣。如果是带人工租赁属于经营所得,你单位不需要代扣个税。
如果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直接冲销2024年"所得税费用"科目即可,如果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通过"以后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冲销。
个人理解,您这个不是给员工餐补,是提供免费餐食,企业直接承担餐饮费用,不需要计入工资总额缴纳个税。
根据您描述,属于临时使用个人车辆为公司办事,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属于企业与收入有关合理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并且不属给个人补贴性质收入,不需要缴纳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