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应当合计按照销售不动产开具发票。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涉及增值税(9%)、附加税费(按照增值税一定比例附征)、印花税(0.1%)、土地增值税(按照增值额30%-60%计税)、企业所得税(25%)。
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条、第三条相关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也就是说,上海总公司在北京设立分公司,应当依法由上海总公司汇总计算、北京分公司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您再描述一下业务吧,没有明白您的意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如上情形,第1项(按照项目合同金额的30%给予)、第2项(按新产品销售收入的5%给予)应当缴纳增值税,第3项、第4项并非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不征收增值税。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如果确实无需支付,就是要转入营业外收入的。
严格来讲,这样并不妥当。根据发票管理要求,发票流、资金流、服务流应当保持一致。因此,您公司收取租金,理应您公司开具发票并直接收款。上述操作存在风险,建议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可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一条规定,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软件确有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七、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一般情况下,接送客户理解为招待性质,所以取得滴滴发票无法抵扣增值税。
这种案例不可能有的。其实,这个事情法律上非常明确:合同约定违反法律(税法),该条款自然无效。也就是说,关于增值税,根本不需要合同约定,因为这要依照税法执行:约定符合税法,自然无需约定;约定不合税法,约定也是无效。毫无疑问,增值税是销售方法定纳税义务。
我理解应该在过户之后,也就是办完过户手续后确认,因为没办理过户手续,未来车辆使用风险,利益该没有转移。
一、房屋出租,应由出租方缴纳房产税。
根据“财税〔2008〕24号”规定,对个人(您所说“法人”,不是真的“法人”、而是“法定代表人”吧?真的“法人”可就不是自然人了)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二、关于水电费票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九条规定,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分割单、收款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