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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9%还是13%,关键在于是(9%)否(13%)属于农产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相关规定:
(农产品)鲜奶。是指各种哺乳类动物的乳汁和经净化、杀菌等加工工序生产的乳汁。
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您可根据上述定义,结合您上述产品实际情况,对照适用一下。
“村委”,不是“其他个人”。
增值税条例中的“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个体工商户之外)其他个人;也就是说,其他个人,就是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如上所述,既然“给境内企业提供培训服务”,则属于境内所得,应当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不会。
如您所述,“核定应税所得率”,则属于核定征收;而既然“交完个税”,则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已经完成。而在以后注销的时候,这部分利润则属于税后利润,无需重复缴纳个人所得税。
咱们这个网站,属于财税类;因此,我从税法角度和您讲一下相关知识。
对于一般企业而言,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比例,这个按照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限额之内据实扣除;超过限额则按这个限额扣除。
二、要有合同、发票、结算(计算)单据、付款凭据。向个人付款时要代扣个税。
三、除非个人(小额),否则要以非现金方式转账。
主要就是这些,详细情况可以参考一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这个文件。
发票需要与业务实际情况完全相符。您在描述中,分别提及了“维修”和“工程服务”两个措辞,我不清楚您是基于一般通俗描述而实质一致,还是二者并不一致?总之,发票开具必须要与实际业务相符才可以的。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因此,账务处理时,还是在实物报废销毁后进行比较恰当。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9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税收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的本年累计金额。
但是,需要提示一点的是,此处可弥补之“亏损”,乃是税法口径,而非会计口径。因此,一般申报第一季度时,由于汇算清缴尚未完成,则上年亏损暂不能弥补;而由于企业所得税预缴乃是累计法计算,第二季度弥补后,整体上也未吃亏,顶多就是个时间因素。
目前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直接按照差额(计提全额-返还部分)上交。另一种则是先全额上交、然后返还给本单位工会部分。这种情况下,没有专门流程,通常会正常返还;您也可直接向当地工会组织了解一下。另外,关于工会经费使用,可以参考一下《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7〕32号)这个文件相关规定。
根据“财税〔2008〕24号”二、(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一般而言,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申报,也可以到当地税务大厅申报。
您的计算和想法完全正确。而且,汇算清缴时,还可以进行专项扣除(社保、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子女、老人、教育、住房、大病这些)、其他扣除(商业健康险、商业养老险、捐赠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 号)相关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上述情形,母公司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申报,子公司发放部分应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