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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库存现金 500
贷:资产处置损益 442.4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7.52
显然,上述情形需要申报增值税,同时涉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若签订合同,又会涉及印花税。“资产处置损益”以及“税金及附加”等,则需要一并纳入企业所得税申报计算。
1、这个事项是你们双方的意愿,如果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协议约定由客户承担贴现利息,是可以的
2、因为利息的票据抬头是你公司的,如果对方承担,你们也只能向对方转交利息票据,对方据以付款,但对方是无法税前扣除的。
还有一种方式就是你们公司把贴现利息以货款形式收取,向对方开具发票,即对方支付货款分两部分,一部分以汇票方式支付,一部分以银行存款方式支付,然后你方去贴现,贴现息金额等于对方银行存款支付的货款部分,这样做你公司按汇票款+贴现息的金额开具销售发票,确认收入,同时收到贴现息发票作为财务费用列支。这样操作对方支付的款项可以税前扣除,对你方也没有影响。但如果考虑增值税的话,你方多缴纳一下增值税,但利润会减少一些。
不知道您说的是税务部门要求您填报的哪个报表,一般报表会有填报说明的,如果没有具体说明,我理解统计年度税收,指的是你企业一年实现的税收金额,应该是按通常的习惯1-12月,所以应该按所属期来划分的,也就是所属期是1-12月的税收金额。
您好,由于您的问题较为综合性,已安排专属客服与您取得联系,以进一步核实问题背景。
农户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如果无法取得发票,没有办法在所得税前扣除,可以凭收据进行财务入账,所得税汇算时纳税调增。
你好,上午应该给您邮箱发送回答的内容了。目前看有两种观点如下,您可以参考一下。
观点一: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指出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指南中所指应当是专门用于生产某种产品的无形资产,比如某种产品的专利权。土地应当不包括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包括生产用、管理用,生产用地通常并非专用于生产某种产品,因此土地使用权摊销一般不区分生产用与管理用,通常全部计入管理费用。
观点二:计入在建工程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九条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因此,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造过程中除了耗费的材料、人工、动力等直接支付的成本外,还需要将包括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等间接费用计入自建固定资产的成本。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20.6)案例5-01《工程在建阶段的土地使用权摊销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还是当期损益?》章节认为,土地使用权在房屋建造期间的摊销,是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属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应计人在建工程成本,而不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2020年底财政部还推出了8则《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涵盖了收入准则、借款费用准则及其他相关的实施问答。本期财会聚焦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讨论。我们可以根据这个问答中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论述中,判断在建期间土地摊销应该在建工程。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考虑:对于企业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土地使用权在取得时通常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故不满足借款费用准则规定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定义;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时,应以建造支出(包括土地使用权在房屋建造期间计入在建工程的摊销金额)为基础。
您好,已为您电话解答。
一、土地使用税没有免税政策。
二、房产税方面,根据“财税[2000]125号”文件相关规定,企业向职工出租(免费提供,可视为零租金)的单位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但是,“财税[2013]94号”文件明确,此政策是指按照公有住房管理或纳入县级以上政府廉租住房管理的单位自有住房。
一、关于何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此非税法概念。当然,您的理解我认为是正确的。
二、双方免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四、(一)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
三、第三个问题不成立。因为所谓“个人客户以自己个人性质注册的账号下了电子订单,开票信息要求开具企业抬头”,这就是“虚开发票”了。税法自然不可能基于违法行为给出“免税优惠”。
是的,必须同时符合四个条件,才是“小型微利企业”:
一、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三、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四、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而对于2.5%税负来讲,则上述第二个条件更须限于100万之内。
此种做法不妥,未正式报关进出口,你单位无法正常收付汇,同时少缴了进口环节税款。正确做法是首先应按规定进口,缴纳相关税款,再报关出口。
一、软件进口
1、软件进口的方式
软件进口可以采取两种方式进行,一种是有载体的软件进口,例如光盘、加密狗等,按照货物一般贸易进口报关处理,可以走空运或快递的方式进来;另一种是无实体方式进口,以网上传输或网络下载等无载体的方式进口。
2、进口软件适用的海关编码
进口软件根据软件的载体确定海关编码,例如以光盘为载体的进口软件归入8523402000,实际通关时按货物实际报验状态以海关核定税号为准。软件归类是个比较复杂的归类,具体归类时可以参照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录有计算机软件、技术资料等的磁盘、磁带归类征税的规定。
3、软件进口环节需要缴纳的税费
以实物方式进口软件的,一般来说,软件进口的关税为0,增值税为13%;
以网上传输方式进口软件的,不涉及海关关税与增值税,但需要缴纳预提所得税。
4、软件进口付汇
以实物方式进口的,走正常的报关手续,拿合同发票报关单去银行正常付汇;应注意的是因为光盘体积较小,在实际进口中海关很容易以文件的形式放行,这样就没有报关过程会造成无法付汇的情况。以非实物方式进口的,拿税务的缴税证明以及进口软件合同登记证去银行付汇。
5、软件进口企业需要具备的条件
企业进口软件,首先需要有相关产品的进出口权限,其次在软件报关进口需要提供报关单、装箱单、发票、提单、软件说明及其他海关所需要的资料。
二、软件出口
(一)软件出口
企业采取通关或网上传输方式向境外出口软件产品、转让软件技术和提供相关服务,包括:
1、软件技术的转让或许可;
2、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3、信息数据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数据开发、储存和联网的时间序列、数据处理,制表及按时间(即小时)计算的数据处理服务、代人连续管理有关设备、硬件咨询、软件安装,按客户要求设计、开发和编制程序系统、维修计算机和边缘设备,以及其他软件加工服务;
4、随设备出口等其它形式的软件出口。
(二)办理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
软件出口合同生效后,软件出口企业应在“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中心”对软件出口合同进行登记;并按属地原则,持生效的软件出口合同到当地外经贸厅(委、局)办理《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
(三)“海关通关方式”软件出口
1、对有物质介质并采取通关方式出口的软件出口企业到海关办理软件出口报关手续时,应出示《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等材料(详略)。
2、软件出口企业出口收汇后,外汇指定银行按照《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为企业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3、软件出口企业凭《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软件出口合同》……等单证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四)“网上传输方式”软件出口的管理
1、通过网上传输的软件出口,软件出口企业收汇后持……等材料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收汇手续。
2、银行在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中心对《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的有效性、软件出口方式等核查无误后,予以办理结汇或入帐手续,并出具《软件出口已收汇证明》。
(五)办理软件进出口合同登记所需资料
通过网上传输或其他非报关出口的合同登记
1、签订生效协议(主合同或框架合同)/执行情况(订单或补充协议),复印件(外文合同需附中文译本);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企业进出口资质证明:内资企业是《进出口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资企业是《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港澳台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4、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与涉外收入申报单;
5、接包合同信息表。
通过海关报关出口的合同登记
1、签订生效协议(主合同或框架合同)/执行情况(订单或补充协议),(复印件,外文合同需附中文译本);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企业进出口资质证明:内资企业是《进出口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资企业是《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港澳台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4、自理报关出口证明(海关黑本,复印件);
5、高新软件出口企业确认书(复印件,通过海关出口9803类软件企业提供);
6、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仅软件产品出口企业提供);
7、接包合同信息表。
不可以。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税法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三)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