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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意思是A 公司负担该员工的工资及五险一金,计入了成本费用?但是B 公司代为支付并以B公司名义为员工缴纳社保?
谁签订劳动合同谁缴纳社保,如果是在A 公司工作,可以理解为是B 派遣员工到A工作,那么B应该给A开具收取款项的发票,然后A 根据发票列支成本费用,并向B支付款项,B 应该向员工支付公司并缴纳五险一金,这样才是理顺的。
首先,“红利账单”是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通过“人工+智算”,在电子税务局、税企沟通系统等平台上定期向纳税人推送的程序,目的是帮助市场主体算清算细享受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收益账”“明细账”,以“红利账单”的“有数”让市场主体更加“有感”。
企业需要收集和本企业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小微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的,软件开发企业的,或者与所从事的行业、所处地域相关的优惠政策,综合去判断税收优惠红利。也可与推送红利账单的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取经。
末进营业外支出并挂账,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刚才您电话提问吗?你电话提问是挂了营业外支出但没有付款。
从贵公司的描述来看,贵公司的资源税纳税义务可以和税务机关进行进一步的沟通,以确定是否为资源税纳税义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一条款明确了您在面对税务局的处罚决定时,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可以的,只要是真实业务的票据就可以入账并税前扣除。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第十一条 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情况一:丢失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丢失的是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作为入账及税前扣除凭证;
2、丢失的是抵扣联,可将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入账及税前扣除凭证;
3、发票联、抵扣联均丢失的,可以凭销售方提供的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入账及税前扣除凭证。
情况二:丢失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政策上没有明确说明,可以参照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方式,实务中通常也是凭销售方提供的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入账及税前扣除凭证。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四条。
从您的描述上,无法判断业务的实质,且年租金数额与最后退款的金额不太合理,烦请补充部分资料,如合同关键条款等
4人变3人,是作股权转让吗?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双方需要缴纳印花税,转让方如果产生转让所得还需要缴纳个税。
转让应该按公允价值进行转让,一般就是按净资产的价值乘以转让比例计算公允价值,如果按一元转让,低于净资产价值的,属于低价转让,有被税务机关纳税调整的可能性,存在纳税风险。
您是说申报系统吗?目前实务中,大多数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都需要申报财务报表的,您可以再向所属税局咨询下,以所属税局要求为准。
属于什么性质的保险呢?如果是福利性质的保险,需要并入应纳税所得税计算个税
企业所得税,除以下3种情况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不得税前扣除。
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可以扣除。
2、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参考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第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
您是说申报系统吗?目前实务中,大多数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都需要申报财务报表的,您可以再向所属税局咨询下,以所属税局要求为准。
如果是给物业公司员工提成,由地产直接支付,应该有地产公司按劳务报酬代扣个税,如果是地产公司向物业公司支付报酬,那么属于物业公司收入,物业公司再支付给员工,按工资薪酬代扣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