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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理解您这个合同内容要区分:新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属于一个混合销售行为,按增值税法以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来决定适用税率,我理解主要业务是销售设备,税率是13%;另外拆除旧设备和采购新设备不属于一项应税交易,应该和新设备采购分别计税,这个属于建筑服务,税率为9%。
业务相对复杂,尤其是刚执行增值税法,建议和税务部门沟通确认一下。
收入确认:按实际收到的租金(即折扣后价格)确认收入。
成本确认:按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额确认成本(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则不计提折旧,仅确认相关税费等支出)。
1)收到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计提折旧(成本模式下):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增值税按折扣后的金额计算,并且在开具发票时应体现折扣金额,所得税也是按折扣后的金额计入收入计税。对于支付低于市场价的补贴我理解还需要计算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超过规定标准的当期1日。因此,您公司应自2026年1月1日起按照一般纳税人开票、计税。
谨慎起见,为了避免未来发生异议,建议可让股东给公司出具一个说明,证明上述“打入公司对公的款,没有备注投资款”实为“出资”,这样计入实收资本就稳妥了。
一、借入方
(一)本金
借入时,"借款所得到的现金"项目;归还时,"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项目。
(二)支付利息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
二、借出方
(一)本金
借出时,"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收回时,"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
(二)收到利息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
根据增值税法,简易征收率为3%,目前是否还存在5%,政策还没有明确,分析应该是取消了,但建议还是稍等一下后续的配套文件吧。
在委托贷款中,银行是受托方,收取手续费;委托方(资金提供方)才是贷款服务的实质提供方和增值税纳税人。因此,税法要求由委托方向你公司开具“贷款服务”利息发票,银行只就手续费开具发票。你公司取得由委托方开具的发票,符合规定,可以税前扣除。
“从业人数”季度平均值,按以下方法计算:
平均从业人数=各季度平均值之和÷相应季度数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例如:12月份申报第四季度的,平均从业人数=(1季度平均值+2季度平均值+3季度平均值+4季度平均值)÷4
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费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个税法规定的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的范畴,根据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
增值税法只是明确了简易征收率为3%,不是由5%调整为3%,简易征收率原本是有5%和3%两档的,所以增值税法只说了简易征收率为3%,大家推测就是取消了5%,但建议还是等配套政策明确后再执行。
增值税法:第十一条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征收率为百分之三。
https://www.shui5.cn/article/ab/186789.html
可以的,没有问题。何时抵扣增值税进项,是企业自己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