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食堂买菜支出应该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入账,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如果对方属于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可以开具收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除此之外需要取得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水电费需要取得公司抬头的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如果是租赁个人的房产,也可以取得房主开具的费用分割单税前扣除。
食堂提供餐食,支出可以计入福利费支出科目,不需要计算个税。
你的意思,协议约定无偿使用车辆,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是吗?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因为对个人没有视同销售的概念,但有的省要求必须签订有偿租赁协议,才可以税前扣除各项费用,建议和所在地税务确认一下当地是否有相应规定。
其实,劳务是个笼统的概念。比如:加工和修理修配,这是劳务;而通俗地讲,建筑、运输、劳务派遣等,也常被称为“劳务”(增值税范畴,这是服务)。
比如若是加工劳务,那就依照“承揽合同”缴纳印花税,若为“建筑服务”,则依“建设工程合同”缴纳印花税;而劳务派遣(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混淆定义者自须另当别论)服务,则不属于印花税列举范围。
关于这个问题,实际执行中可能口径不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如上所述,既然“抬头是个人”,则至少需要能够证明这个发票所载业务是发生于公司,才有可能被主管税务机关所认可。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建议您最好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个人觉得应当作为固定资产组成部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八条规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显然,对于车辆来讲,没有牌照无法上路行驶,即无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这个牌照费用应当并入固定资产成本。
会计处理:
借:累计折旧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
借:短期借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如果抵账货物净值与借款金额有差异,可以按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
以货物抵顶贷款,可以理解为先处置货物,以处置价款偿还贷款,所以处置货物时应该计算缴纳增值税,我认为这个不是视同销售,本身就是属于有经济利益的行为,这个经济利益就是减少了贷款金额。就应该缴纳增值税的。
上午就此问题已经电话沟通,我理解客户的要求是合理的,因为你提供的不仅是单纯仓储服务了。但您公司无法开具运输服务或者收派服务发票,因为是您公司找到的外部快递公司提供的上述服务,而服务是无法转售的。我的理解,应该和客户对业务流程重新梳理,可否考虑您公司除了仓储服务外,向客户提供经济代理服务,帮客户找快递公司,但以用户名义去签订快递协议,这样快递公司可以直接开票给客户,你们可以按开具经济代理服务对代理收费进行开票。
个人理解,如果目前免税政策情况下,应该就是按第一种方法处理。
如果执行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免税政策时,采用第二种方式,待季度结束如果不超过45万,将之前分离的增值税转入损益科目,财政部曾明确这个损益科目为其他收益,如果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可以用营业外收入科目。
不管是否经营产生收入,长期待摊费用都应该按原来确定的受益期限进行摊销。
一般月度或者季度计提即可。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申报期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当然,汇算清缴时可能也要根据退补税情况,再做一下上面这两笔分录(退税反过来写)。
如果是义务外包,开具什么发票,需要根据外包的业务种类决定,比如外包的是运输事项,对方应该开具运输服务发票,外包工程事项,应该开具建筑服务发票。
如果确实有真实外包业务,取得合规发票,不存在风险。
可以在财政部官网,首页>信息公开>财政文告,然后搜索"财务报表",就可以看到。
举例搜索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如下网址http://www.mof.gov.cn/gkml/caizhengwengao/wg201901/wg201909/202005/t20200507_350909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