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可以。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四条相关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净资产核定法
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如您所述,既然“净资产为负数”,则以“1元”申报自然可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四、(三)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如上所述,虽然只备注了“工程名称”,但其“工程名称”包含了“服务发生地县名称”,实质上是符合文件规定的。(当然,如果担心过于苛刻要求,票面未单独体现“服务发生地”,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需要缴纳。
增值税税法范畴,根本没有“非同一控制下和同一控制”的说法。只要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即有增值税纳税义务。如上情形,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换取长期股权投资,都不用说“视同”销售,直接就是“销售”,即:销售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这项资产(与银行存款一样,这也是资产)作为对价。
需要缴纳增值税(9%)、附加税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照增值税一定比例附征)、印花税(0.05%)、土地增值税(按照增值额30%-60%计算)、企业所得税(一般企业25%)。
首先,我们必须明白一个原则:当“股份公司分红给合伙企业”,直接视为“合伙人取得分红”,而不是等到“合伙企业把钱打到合伙人银行账户”。
那么,此时,即“股份公司分红给合伙企业”,合伙人需要缴纳所得税:法人(即公司、单位、组织等)合伙人,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自然人合伙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相关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税法角度来讲,试用也是“使用”,既然已经试用,则可税前扣除。
其实,“开具水电费发票”,即“销售水电”,从行业讲也并非“便民服务”,就是一种销售行为,即“售电”、“售水”。既然“频繁开具”,理应办理“售电”、“售水”相关资质才行。
根据文件,加工并不构成享受简易计税的阻碍因素。另外,做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一般必然会发生打包这个动作的。
2022年3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中纳税人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再生资源回收不征收增值税。
注:1、上述所称的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其中,加工处理仅限于清洗、挑选、破碎、切割、拆解、打包等改变再生资源密度、湿度、长度、粗细、软硬等物理性状的简单加工。
2、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需经商务备案或具备特定经营许可:从事危险废物收集的应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的应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其他再生资源回收纳税人应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并在商务部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第一条。
个人理解,这个不属于生产经营必要支出,计入福利费或者招待费更合适。
不可以啊,既然是管理部门的费用应该通过期间费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计入生产成本就不合理了,高估了产生成本。
您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吗?上述蔬菜、肉、蛋类、成品面,是外购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