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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上述交易属于正常服务贸易,交易标的并非需要报关出口的货物,而是贵公司提供给对方的服务,因此正常开票收汇并无风险。
一、企业通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您企业如果直接对学校捐赠是不能作为公益捐赠税前扣除的。
二、企业发生的符合所得税前扣除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您理发店是公司性质还是个体户性质?
如果是查账征收应该设置账薄,首先如果实缴注册资金,应该先做实收资本的账务处理,然后投入资金进行设备器具的采购作为固定资产或者低值易耗品处理,零星支出、房租支出等计入期间费用科目。之后经营取得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发生的相关费用、人工等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按期计算各种税金 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进行核算。
取得营业执照后,到税务部门进行相关登记事项,进行税费种核定,需要购买发票的进行票种核定,领取发票等
按工资薪酬代扣就可以。
持有期间,需要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出租,还会涉及增值税、附加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印花税以及企业所得税。
一、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三、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四、留存资料
(一)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二)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
(三)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
(四)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等。
分公司是否独立核算?分公司与总公司在治理结构上如何,比如说,分公司初始资金来源,是来自于总公司吗,是类似于子公司作为“实收资本”吗?
比如您是去年6月买的,会计上分2.5年折旧(多少年无所谓,道理一样),无残值。(假设免增值税;如果需要交,您自己加上就行。)
2022年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 250万
贷:银行存款 250万
借:管理费用 50万(假设办公用)
贷:累计折旧 50万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0万(200*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50万
比如2023年6月30日处置(为了计算方便,道理一样)
上半年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50万
贷:累计折旧 50万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12.5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2.5万
处置分录
借:银行存款 110万
资产处置损益 40万
累计折旧 100万
贷:固定资产 250万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37.5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7.5万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原本就不涉及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这儿有一点,需要说明一下:比如说,实际出资400万,由于亏损,现在账面净资产只有500万(40%就是200万),按照200万转让,当然不会产生所得。但是,打个比方,如果公司账面有一套市中心房产,现在已经升值了10倍,市值达到2000万了;这时候再按200万转让,就不公允了,估计B公司也不会这么办。
印花税方面比较简单,与盈亏无关,按照万分之五计算印花税即可。
这属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若为如下情形,适用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一)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而未抵扣的固定资产。
(二)原为小规模纳税人时购进而未抵扣的固定资产。
(三)原为营业税纳税人,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而未抵扣的固定资产。
二、否则,依13%税率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不能。
可以参考一个司法案件(案号:(2013)民申字第326号)。
一审:返还资本公积不损害资本充足原则,故支持A公司诉讼请求。
二审:股权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系公司财产,股东无权返还。
最高院:股东向公司已交纳的出资无论是计入注册资本还是计入资本公积金,都形成公司资产,股东不得请求返还。故驳回再审申请。
最终结果:未支持A公司返还资本公积金的请求。
以下皆可。
一、实体上,税法规定税前扣除乃是“相关”原则,子公司员工保费,自然应由子公司负担。
二、程序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八条相关规定,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