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这儿不涉及视同销售。
所谓“门票”,只是一种“预付账款”;将“预付账款”转移,不需要视同销售。
不可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明确:
三、折旧费用
指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计提的土地、房屋等构筑物折旧不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可以。
其实,不可能有某个文件专门针对“外籍高管子女的教育学费”来直接规定。那么,我们就要从税法原则上分析:
一、这事实上是因外籍高管任职而发放(不会给路人子女报销的)。
二、这并非按月、固定发放。
基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一条的原则,作为职工福利是合适的。
我没有明白您的意思呀。您公司向“他的融资租赁公司”销售了什么货物或者服务呢?
您的理解大致正确;当然,需要考虑增值税价外税与企业所得税价内税的特点。比如说,对方税后要180万;那么,折算为不含增值税(含所得税)就是200万,加上增值税就是212万。这样您需要支付就是212万;对方含增值税收入就是212万,不含增值税收入200万。
可以再描述具体点吗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了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录制节目是属为了公司取得收入,那么上述购买保险属于与取得收入有关支出,可以扣除。这个和为企业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不能税前扣除不同。
个人所得税方面,这属于“潜在客户”取得了其他利益,应当扣缴其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方面,事实上,是体检方进行体检服务,您公司只是付款,所以对您公司来讲,并未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不需要视同销售。
可以参考以下链接,同时也可以在网上下载由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模板。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17975921556698006&wfr=spider&for=pc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相关定义,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
因此,如果对外提供“培训”,可按“非学历教育服务”开具发票。
请您补充一下,此“分公司”是否认定为企业所得税独立纳税人了?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或者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或者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简单来讲,如果对方(销售方)属于树苗种植者,那就可以计算抵扣;如果对方并非这些树苗的种植者,那就只能得是专用发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