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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财务风险分析是企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决策者需要对公司负债率过高所带来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评估负债率:首先需要对公司的负债率进行评估,并与同行业公司进行比较。如果负债率过高,建议对债务结构进行优化,减少短期负债和高成本负债,增加长期债务和低成本负债。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除了提取法定公积金以外,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外再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任意公积金。
根据上述规定,除了法定公积金有规定比例,其他没有法定提取比例。
其他2元,是美团收取的配送费5元,扣减了满减和美团红包后的余额,所以一种方式是美团开票5元给消费者,美团以内部凭证税前扣除3元。另一种就是美团按折扣折让开票2元。
关于这个问题,需要您补充两个问题:
一、此模具平时由哪一方保管或者控制;
二、关于此模具权力分配,双方如何约定?比如平均,还是按照出资比例?
无论“技术支持”(技术服务),还是“专利是国外的,授权给我们用”(特许权使用费),皆属于向境外纳税人支付其在境内取得的所得。据此,您应当按照6%税率计算、扣缴其增值税,减按照10%税率扣缴其企业所得税。
注:既然“国内销售”,则技术服务或者特许权使用皆位于“境内”。
从企业所得税法的角度来讲,只有实事发生,才可以税前扣除。如果只是计提,而并未发生这个费用,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从会计账务处理而言,则是“据实”而行。也就是说,“先计提、后发生”或者“先发生、再结转”,都是可以的。
当然,有些特殊高危行业,会要求必须计提(当然,最关键还是要把钱花了);一般制造企业是否先行计提都是可以的。
嗯,如果为了准确核算,各期具有对比性,应该对前期摊销金额进行调整。
如果金额影响不大,不做前期调整,直接都调整在本期也可以,具体您可以根据重要性把握。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您如果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拖车服务原本适用3%征收率,2023年则执行1%征收率。
根据“国税发〔2006〕187号”相关规定,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纳税人,须在满足清算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纳税人,须在主管税务机关限定的期限内办理清算手续。
纳税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报送以下资料: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土地增值税书面申请、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二)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
(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的证明资料等。
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还应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
也就是说:
如果您属于上述“应清算”项目(我猜您大概属于这种情形吧),其实在达到条件之后90天之后,税务机关才会催办;所以理论上您的时间应当是足够的(您可能90天内没有做吧)。如果属于“可清算”项目,则属于税务机关通知期限。
当然,其实上面所列各项,企业原本应当都有,其实也就是打印、复印之类的工作,按说4天时间是够的。
个人建议,没有必要过分在这个事情上和主管税务机关“计较”(毕竟互相有个好印象容易沟通)。当然,无论上面哪种情形,如果确实因为客观原因,4天无法提供,建议和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一般也可理解;本人同时建议,最好在4天内,将能够提供资料先提供过去,后续因为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的,和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晚几天提供,这样可能比较好。
1、企业批准发放利润或者现金股利
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或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利润(或应付股利)
2、结转利润分配的明细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利润(或应付现金股利)
3、企业实际发放利润或现金股利
借:应付利润(或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若涉及)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您可以参考《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提取盈余公积您可以参考如下的会计处理:
1、提取盈余公积时: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2、利润分配内部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本次课程属于直播视频回看,回放周期为2个月,截止日期为4月28日。
请您报名成功后,点击课程链接,输入报名手机号即可观看。
观看地址:https://2d4466e54a.live.polyv.cn/watch/3754236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为投资者支付的工资不能在计算经营所得时扣除,可以扣除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为5000元/月。
参考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六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