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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代开租房发票税率多少啊?出租房是个人,承租方是公司 个人如何缴税呢?

请问下代开租房发票税率多少啊?出租房是个人,承租方是公司
个人如何缴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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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略会员17259859 提问于 2018-11-06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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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老师 铂略答疑讲师 2018-11-06 17:16
    您好,个人出租房屋增值税征收率5%,如果出租的是住房,可减按1.5% 征收增值税。

    1、增值税

    个人出租房屋增值税征收率5%,如果出租的是住房,可减按1.5% 征收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文第四条的规定,该条款所规定的预缴税款只有在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时发生,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即可,无需再行预缴税款。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1)出租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出租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上述所指的非住房主要是商铺、写字间等非居住性用房。

    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文件的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但是要注意的是,此项优惠只适用于自然人,不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2、城市维护建设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修订)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第四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由上述条款可见,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同期增值税实缴税额×7%(5%、1%)

    税收优惠:

    城市维护建设税由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并随同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因此减免增值税、消费税也就意味着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由此可知,其他个人享受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的,同时也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修订)第三条规定,“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同期增值税实缴税额×3%

    税收优惠:

    针对个人出租住房,教育费附加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同城市维护建设税。

    4、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出租住房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财产租赁收入扣除费用包括:税费+修缮费+法定扣除标准

    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也按照财产租赁所得征税,扣除费用包括: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修缮费+法定扣除标准

    (1)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要有完税(缴款)凭证;(2)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要有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的支付凭据;(3)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要能够提供有效、准确的凭证;允许扣除的修缮费每月以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未扣完的余额可无限期向以后月份结转扣除;(4)法定扣除标准为800元或20%。

    关于“次”的规定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适用税率

    (1)   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2)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个人出租住房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1)每月租金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月租金-允许扣除的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10%

    (2)    每月租金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月租金-允许扣除的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10%

    5、房产税

    房产税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的是比例税率。由于房产税计税依据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形式,所以房产税的税率也有两种:一种是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的,税率为1.2%;另一种是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十四、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因此,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全额征收房产税。”所谓房产租金收入,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产使用权所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如果是以劳务或者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对出租房屋,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的规定,出租的地下建筑应按照出租地方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个人出租住房房产税从租计算的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4%

    6、城镇土地使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13修订)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7、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2011修订)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规定第(一)项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个人出租房屋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相关问答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二、酒及酒精

      本税目下设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酒精六个子目。

      (一)粮食白酒

      粮食白酒是指以高粱、玉米、大米、糯米、大麦、小麦、小米、青稞等各种粮食为原料,经过糖化、发酵后,采用蒸馏方法酿制的白酒。

      (二)薯类白酒

      薯类白酒是指以白薯(红薯、地瓜)、木薯、马铃薯(土豆)、芋头、山药等各种干鲜薯类为原料,经过糖化、发酵后,采用蒸馏方法酿制的白酒。

      用甜菜酿制的白酒,比照薯类白酒征税。

      (三)黄酒

      黄酒是指以糯米、粳米、籼米、大米、黄米、玉米、小麦、薯类等为原料,经加温、糖化、发酵、压榨酿制的酒。由于工艺、配料和含糖量的不同,黄酒分为干黄酒、半干黄酒、半甜黄酒、甜黄酒四类。

      黄酒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原料酿制的黄酒和酒度超过12度(含12度)的土甜酒。

      (四)啤酒

      啤酒是指以大麦或其他粮食为原料,加入啤酒花,经糖化、发酵、过滤酿制的含有二氧化碳的酒。啤酒按照杀菌方法的不同,可分为熟啤酒和生啤酒或鲜啤酒。

      啤酒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包装和散装的啤酒。

      无醇啤酒比照啤酒征税。

      (五)其他酒

      其他酒是指除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以外,酒度在1度以上的各种酒。其征收范围包括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土甜酒、复制酒、果木酒、汽酒、药酒等等。

      1.糠麸白酒是指用各种粮食的糠麸酿制的白酒。

      用稗子酿制的白酒,比照糠麸酒征税。

      2.其他原料白酒是指用醋糟、糖渣、糖漏水、甜菜渣、粉渣、薯皮等各种下脚料,葡萄、桑椹、橡子仁等各种果实、野生植物等代用品,以及甘蔗、糖等酿制的白酒。

      3.土甜酒是指用糯米、大米、黄米等为原料,经加温、糖化、发酵(通过酒曲发酵),采用压榨酿制的酒度不超过12度的酒。

      酒度超过12度的应按黄酒征税。

      4.复制酒是指以白酒、黄酒、酒精为酒基,加入果汁、香料、色素、药材、补品、糖、调料等配制或泡制的酒,如各种配制酒、泡制酒、滋补酒等等。

      5.果木酒是指以各种果品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过滤酿制的酒。

      6.汽酒是指以果汁、香精、色素、酸料、酒(或酒精)、糖(或糖精)等调配,冲加二氧化碳制成的酒度在1度以上的酒。

      7.药酒是指按照医药卫生部门的标准,以白酒、黄酒为酒基,加入各种药材泡制或配制的酒。

      (六)酒精

      酒精又名乙醇,是指以含有淀粉或糖分的原料,经糖化和发酵后,用蒸馏方法生产的酒精度数在95度以上的无色透明液体;也可以石油裂解气中的乙烯为原料,用合成方法制成。

      酒精的征收范围包括用蒸馏法和合成方法生产的各种工业酒精、医药酒精、食用酒精。

    税务合规与筹划
    1个回答2024-05-08 17:27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应当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四条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财产租赁所得
      (七)财产转让所得;
      (八)偶然所得。

    发票
    1个回答2024-05-08 17:02
  • 高老师 知名集团投资总监

    股权转让价款是双方协商确定的,确定的基础就是价值,没有出资的部分在计算转让价值的时候一般不会考虑的,所以一般来讲是按净资产乘以实际出资比例70%计算转让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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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时长规则说明

      1、学习时长指用户看课所用的实际时间,也就是说一个用户一天的学习时长最多为24小时。

      2、一个用户一天中的同一时刻如果播放多门课,只有最先进入的一门课计入该时刻的学习时长,如例1。

      3、用户倍速播放时产生的学习时长以实际时间为准,如例2。

      例1:用户某天9点到10点在PC上看了A课,9点30分到10点30分在手机上看了B课,那么学习时长为1.5小时,其中A课1小时,B课0.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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