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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进出口免费贸易方式不能进行出口退税,出口退税率为零的商品,有征税率的,不属于免税商品;出口退税率为零的商品,征税税率注明:空;不征税的商品,属于免税商品。企业出口的该货物如有注明空不征税的,可申请免税,否则视同内销。
一、定义,其他进出口免费指除已具体列名的礼品、无偿援助和赠送物资、捐赠物资、无代价抵偿进口货物、国外免费提供的货样、广告品等及归入列名监管方式的免费提供货物以外,进出口其他免费提供的货物。 本监管方式代码“3339”,简称“其他进出口免费”。
二、适用范围
(一)本监管方式包括: 1.外商在经贸活动中赠送的物品。 2.外国人捐赠品。 3.驻外中资机构向国内单位赠送的物资。 4.经贸活动中,由外商免费提供的试车材料、消耗性物品等。
(二)下列情况不适用本监管方式: 1.保税仓库中由外商免费提供进口的机械设备、手工工具、运输工具、办公用品等,监管方式“其他贸易”(9739)。 2.免税店由外商免费提供进口的货架、柜台、手推车等,监管方式“其他贸易”(9739)。 3.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项下外商免费提供的机械设备,监管方式为“不作价设备”(0320)。 4.免费提供进出口的货样广告品,监管方式为“货样广告品B”(3039)。 5.国家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物资,监管方式为“援助物资”(3511)。 6.捐赠物资,监管方式为“捐赠物资”(3612)。 7.无代价抵偿进出口货物,监管方式为“无代价抵偿”(3100)。
进口商品再出口的不能够退税。公司进口商品征收的增值税在出口时不能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如果公司出口该商品时免征增值税,则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公司出口该商品需要缴纳增值税,则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按目前税务机关的执行口径,账务上记入销售是申报出口退税的前提条件之一,原因之一是逻辑上讲没有记入销售就无法根据退税率计算应退税额,因此如果没有记销售一般是不能申报退税的。
另外,按目前规定,如果没有申报退税,在规定的申报期结束次月之前可以申报免税,但是由于没有记入销售额,实际操作中可能也就没有申报免税的可能。
答复仅供参考,具体以主管税务机关答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