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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个税的时候可以先把工资薪金导入个税系统让系统自己计算个税,但是我们每个月工资薪金算出来之后就超过15号了,15号之前会申报上个月的个税,这样我们这个月的工资薪金就不能导入系统了,自然就不能用系统算了,
您须明白一个程序:比如2月申报期,申报1月税款。这个“1月税款”是指1月发放工资所扣税款;至于1月发几月的工资,那与税务没有关系。
比如1月发放工资(多半12月,这不重要),计算、扣缴税款,哪怕1月31日发也没关系,因为税款是2月申报。您在2月将1月相关数据导入系统,肯定不存在所谓“超过15日”的情形。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而“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也没有列出该项目(贷款服务)。因而应当执行附件1的一般规定,需要缴纳增值税。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是针对自主研发的一项优惠政策。作为购买方,不能享受这个政策。
不需要补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此项免税,并未限制双方税率不同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