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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外部审计人员的住宿费应该入招计费,能否抵扣进待费还是审项税
外部审计人员的住宿费并非业务招待、交际应酬方面支出,纳税人购入住宿服务,本身并不像“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那样直接不得抵扣。当然,一项应税购进、一份抵扣凭证,如果能够抵扣,需要同时符合几个条件,比如购进活动本身真实合法、一般纳税人、凭证合规、没有法定不得抵扣情形(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等)且程序合规(按照规定期限认证、申报)等。
这个看遇到什么问题吧,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业务证明,但如果没有合同也未必就能说明业务不真实,但只有发票和流水是不能证明业务时真实的,起码还得有货物(服务)流的证明,比如运输记录,入库验收记录,仓储记录等。
没有合同不代表业务一定不真实,但如果您连运输的记录(比如哪一个运输公司运输的,又有签收记录)、有没有货物验收入库的记录、对方出库的记录等这些货物流转的证据,那么仅凭发票和资金流水是无法证明业务真实的。
正常来讲,公司清算注销要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如果注销时未收回债权,说明已经清算结束,您公司就无需再偿还了。
如果现在还款给另一公司,我个人理解不合适,因为您和这个公司没有任何的关系,而且现在之前公司已经注销,也没有资格给您授权委托向其他单位支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