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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有累积的未分配利润是否可以进行分红?这个累积的未分配利润是2017年度合伙企业用无形资产对外投资,评估增值的部分形成的未分配利润,而实际上并没有真正的利润流入企业。
您须明白,“用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本身就是视同销售行为;或者直接理解为“销售”行为,即销售无形资产,取得“股权”作为对价(不是货币资金才行,股权资产当然也可以)。
打个比方:您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200万元,对外投资作价1000万元。其实就是销售毛利800万元。这是实际上真正的利润,可能只是未获得货币资金而已(但股权资产与货币资金资产一样道理)。
如果您企业有足够的货币资金用以分红,当然可以。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