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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根据财税2016(36)文件的有关规定,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余额为销售额和与讲的增值税的收入与所得税的
一、增值税“销售额”与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不是一个概念。
二、增值税差额征收,只是修改了用以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三、其实,无论会计层面还是所得税方面,收入乃是全额,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等乃是成本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