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课中心
选课中心

请问工业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有哪些税务文件?

请问工业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有哪些税务文件?
查看全部收起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7-05-08 15:00
我来回答
邀请讲师回答
已邀请 0
推荐回答讲师

1个回答

  • 沐老师 铂略讲师 2017-05-10 15:58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39号), 全文有效。

    (二)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治沙和合理开发利用沙漠资源给予税收优惠的通知(国税发〔1991〕204号)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开展生产经营征税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048号)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武警部队开展生产经营征税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064号)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发布日期:2000-07-10

    (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5号)发布日期:2001-02-09

    (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0号)发布日期:2001-02-22

    (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41号)发布日期:2003-07-03

    (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37号)发布日期:2003-07-08

    (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资产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十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 )发布日期:2004-02-05

    (十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05〕14号 )发布日期:2005-03-08

    (十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06〕17号 )

    (十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2号 )发布日期:2008-05-19

    (十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07号 )

    (十六)国务院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3〕28号) 发布日期:2013-07-15

    (十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7号 )发布日期:2013-12-31

    (十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

    (十九)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27号) 发布日期:2015-01-26

    (二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体育场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30号) 

    (二十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39号 )发布日期:2015-12-30

    (二十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号)2016-01-13

    (二十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9号)2016-02-25

    (二十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8号)发布日期:2016-03-11

    (二十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9号)发布日期:2016-08-11

    (二十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98号 )发布日期:2016-09-05

    (二十七)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 )发布日期:2016-12-29

相关问答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这个没有明确规定。只要如实开具,据实留存相关资料即可,比如上述批复,再就是拨款单据等。

    税务合规与筹划 税收优惠
    1个回答2024-05-08 14:21
  • 高老师 知名集团投资总监

    对于自用的地下建筑物,区分以下情况:

    1、该地下建筑物独立于地上建筑物:

    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注:工业用房产一般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商业或其他用房产一般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具体扣除比例,以各地要求为准。

    2、该地下建筑物与地上建筑物相连:应将地下建筑物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参考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


    财税地字[1987]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法规

    一、关于“房产”的解释“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根据你的描述及上述规定,您地下污水处理厂一层属于房产税缴纳范围应该按上述公式计算房产税,地下二层我个人理解不属于房产税纳税范围,但建议您和主管税局确认一下为妥。

    税务合规与筹划 税收优惠
    1个回答2024-05-07 20:06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十、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由于目前已经过了“2022年10月31日”,因此建议您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如何解决吧。

    税收优惠
    1个回答2024-05-07 16:43
  • 没有找到问题?

    可点击下方按钮直接提问

    我要提问
    VIP会员专享
    本功能为VIP会员专享,您的免费提问体验次数已经用完。

    铂略VIP会员权限

    • 直播课、视频课、课堂笔记免费看
    • 线下课在线转播免费看
    • 全国财税精英免费为您提供在线答疑、电话答疑服务
    更多会员权益,等您发现,马上 了解会员方案联系客服
      VIP会员专享
      本功能为VIP会员专享,您目前无法使用该功能。

      铂略VIP会员权限

      • 直播课、视频课、课堂笔记免费看
      • 线下课在线转播免费看
      • 全国财税精英免费为您提供在线答疑、电话答疑服务
      更多会员权益,等您发现,马上 了解会员方案联系客服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提示

      重置密码成功

      已重置该账号登录密码
      确定
      提示

      短信验证码发送成功

      验证码已发送到您的手机,请查看手机短信后填写。
      (短信验证码30分钟内有效)
      确定
      提示

      邮箱验证码发送成功

      验证码已发送到您的邮箱,请
      (短信验证码30分钟内有效)
      确定
      选择登录账号

      该手机号对应多个账号,请选择

      选好了,确认登录
      提示

      一个铂略账号只能关联绑定一个微信账号。
      您的铂略账号已关联绑定过其他微信账号,您可登录铂略PC官网、
      APP或拨打铂略客服电话(400-616-3899)解除绑定。解除绑定
      后,请再与当前微信账号进行绑定。

      知道了
      提示

      一个铂略账号只能关联绑定一个QQ账号。
      您的铂略账号已关联绑定过其他QQ账号,您可登录铂略PC官网、
      APP或拨打铂略客服电话(400-616-3899)解除绑定。解除绑定
      后,请再与当前QQ账号进行绑定。

      知道了
      提示

      一个铂略账号只能关联绑定一个新浪账号。
      您的铂略账号已关联绑定过其他新浪账号,您可登录铂略PC官网、
      APP或拨打铂略客服电话(400-616-3899)解除绑定。解除绑定
      后,请再与当前新浪账号进行绑定。

      知道了
      提示

      一个铂略账号只能关联绑定一个手机号码。
      您的铂略账号已关联绑定过其他手机号码,您可登录铂略PC官网、
      APP或拨打铂略客服电话(400-616-3899)解除绑定。解除绑定
      后,请再与当前手机号码进行绑定。

      知道了
      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

      学习时长规则说明

      1、学习时长指用户看课所用的实际时间,也就是说一个用户一天的学习时长最多为24小时。

      2、一个用户一天中的同一时刻如果播放多门课,只有最先进入的一门课计入该时刻的学习时长,如例1。

      3、用户倍速播放时产生的学习时长以实际时间为准,如例2。

      例1:用户某天9点到10点在PC上看了A课,9点30分到10点30分在手机上看了B课,那么学习时长为1.5小时,其中A课1小时,B课0.5小时。

      例2:用户以2倍速观看了1小时的课程,那么学习时长为0.5小时。

      *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统计与学习时长无关,是以在整个课程内容中,已观看部分的覆盖情况来判定的。
      • APP下载
      APP

      Android/iOS

      微信分享

      打开微信扫一扫,点击弹出
      页面右上角的分享按钮,
      即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