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老师,一般纳税人有的业务免增值税,那么在作帐务处理时用提现增值税吗?如:收到免税收入500元,正常是含税价,那么借:现金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元,还是应分别提现收入及增值税?
铂略会员70581844
提问于 2019-05-06 10:05
您如果取得此笔收入时明确知道免征增值税,比如农业企业销售自产农产品,则不必计提增值税,全额确认收入即可。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如果取得某笔收入时尚未明确是否免税,比如小微企业,则先计提,待期末确定符合免税条件时再转回。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
注:有人认为应当结转“营业外收入”。个人认为转回本应确认收入科目较好:一、营业外收入反映非日常活动事项,这当然属于日常经营活动。二、此属于直接减免,并非政府补助核算范围。(《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转回原本所计收入科目,则与原本就是免税相符;假设有人给您10万块钱,如果从来没人说要纳税,您肯定认为收入了10万块钱,而不是收入了9万多,国家又给了您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