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公司请了外面的兼职,预付了一年的费用,应该入到那里,一次性当月做应付职工薪酬?还是先进其他科目好点,然后每月冲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 号)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一):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如上所述,“预付了一年的费用”,如何确认劳务报酬所得“次”的口径,建议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