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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费用所得去税局代开发票,每月开票金额低于3万元的是不是可以免征增值税及附加劳务费用?
您好,这并不适用现在每个月10万元的增值税免征的标准,所以关于要不要征增值税,建议你以地方税务机关的征收为准。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代开劳务费发票的话,大部分地方的税务机关不会征收增值税,只是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者不代表这个政策能适用金额3万元以下的,因为3万元实际上是对这些已经经过税务登记的个人,如果每个月销售不超过10万可以在税前不用缴纳增值税,但是劳务费代开的话,一般税务机关只扣缴个人所得税,不扣缴增值税。
甲方提供机车,并且负责相应后续服务,也就意味甲方才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所以应该由甲方开具发票才对,可以指定丙方收款,但开票还是谁提供增值税应税行为,谁来开票。您由丙方开票显然不合适。
可以,目前没有勾选时间限制了,不过您现在勾选也没有问题,现在勾选形成留抵,未来有了销项也是可以抵扣的。
不是分开开票,这是混合销售行为,需要一并开票:设备为主,就一并按照13%开票;服务为主,就一并按照6%开票。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