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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收入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如贵公司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开具国税的发票,缴纳增值税。按你的描述,是由于供应商在提供服务时出现了安全事故,你公司对其罚款,这部份罚款不属于增值税价外费用,不用交纳增值税,直接进入营业外收入即可。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