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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最近我们老板去报了一个税务筹划的班,回来跟我说上课老师跟他们讲可以用购买基金来缓交所得税。意思就是公司今年有营业里利润100w,他不想交税打算这个月购买基金,明年2-3月份赎回来筹划避免所
您好,确实有,操作过程:投资购买“持有短时间、高分红、赎回高亏损”类基金产品,利用基金投资分红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在没有盈利可供分红的实际情况下,进行名为分红实为还本的分红行为,人为造成赎回基金的账面亏损(分红后基金净值按分红金额相应下降,随后企业按已下降的净值赎回基金,赎回款与申购款之间的差额在账面即体现为巨额投资亏损,并计入当期损益在税前扣除),达到应纳税所得额大幅减少,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二条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中规定:(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股票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