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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问题
您好,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1986]8号文件第十六条规定: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2.因土地出让金是工业用地变为商住用地补缴的,在追缴工厂厂房房产税时不应计算在内,但是在从价计征房产税时,必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文)第三条规定,“对于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