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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的相关规定,股权转让时,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你所述,受让人虽然是转让人持有的一人公司,但是作为独立的公司法人,与转让人作为自然人属于不同的纳税主体,因此转让人的股权转让所得,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未查到可以递延纳税的税收政策。
建议最好退还重新打款,因为目前不再强制要求验资,所以能证明是投资款打入的,就是一个转账存款凭证,所以最好重新写好备注"投资款"。
当然如果确实无法重新退回再打入,股东互相之间认可属于投资款,也没有太大问题。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