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您指的是“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并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吧?税法对此(提供相关证书)并无要求。“法无禁止即可为”。依法、据实申报即可。
您说得对。个人所得税大致就是“收付实现制”。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如上所述,既然2019年1月份“发放”,则当然适用2019年政策。
一、个人所得税大致属于“收付实现制”。例如:您公司今天发奖金,公司管理核算是2018年的,税法范畴是2020年2月发了奖金;您公司明天预发奖金,公司管理核算是2021年的,税法范畴还是2020年2月发了奖金。
既然如此,则不存在“预计”一说,发放时此高管是居民就是居民,非居民就是非居民。
二、如果属于非居民个人,则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三、(二)2.非居民个人一个月内取得数月奖金,单独按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计算当月收入额,不与当月其他工资薪金合并,按6个月分摊计税,不减除费用,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对每一个非居民个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适用一次。计算公式如下(公式五):
当月数月奖金应纳税额=[(数月奖金收入额÷6)×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6
三、如果属于居民个人,则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一、(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