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我们属于生活服务,可以享受免税。如果同时开了专票和普票,专票不收回红冲的情况下,普票部分还能免税吗
铂略会员60569563
提问于 2020-02-18 10:58
普票部分可以享受免税,专票如果不收回红冲是不能免税的,专票普票分开来处理
不需要。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乃是“应税凭证”,即列举于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之各项合同、书据等(包括视同合同使用之凭证)。若付款而未签订应税凭证(包括书面合同、电子合同、视同合同-订单、货单之类),则无需缴纳印花税。
首先说明一点,纳税期限(季度、月度、次)是针对一个纳税人,而非区分具体业务。也就是说,对于个体工商户,需要按期(季度、月度)申报纳税、开具发票。(至于“次”,通常适用于非经营者,比如自然人、非企业单位等。)
如上所述,若为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并非必然等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一种分类方式,个体、企业是另一分类方式),则适用1%税率开具发票;而若期末符合免税条件,则可免征增值税。
是的可以抵扣,这个问题已经新华社的文章予以确认,归类为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其他类别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