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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属于生活服务,可以享受免税。如果同时开了专票和普票,专票不收回红冲的情况下,普票部分还能免税吗
铂略会员60569563
提问于 2020-02-18 10:58
普票部分可以享受免税,专票如果不收回红冲是不能免税的,专票普票分开来处理
您可依据以下税法条文与客户沟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四条 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是指下列情形:(四)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
显然,您公司为境内单位,况且“所有的检测及认证服务都在国内进行”,那也不是“跨境销售服务”(必须服务在境外现场才是),不可能免征增值税的。至于“样品来自国外”,那只是服务标的,而此处征税对象乃是“服务”本身;况且,那样品也是在国内进行的服务。
我举个简单例子给您讲一下吧。
比如,办公楼建筑面积3000平、原值3000万元,土地面积10000平、原值1000万元。那么,这个办公楼在房产税层面的原值就是:
3000+3000*2/10000*1000=3600万元
如果出租了1000平,租金100万。那么,房产税计税依据分别为:
出租部分:100万
自用部分:3600*1000/3000=2400万元
具体法条不可能规定这么具体,但据我了解,这种情况一般就是这样执行的。
这可能需要看具体相关程度。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