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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个老人去世 是不只能扣一千了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答疑:父母均要满60岁,还是只要一位满60岁即可?"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答疑:父母均要满60岁,还是只要一位满60岁即可?
答: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的,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扣除。
这里也是一个道理,《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就是说,只要另一位老人健在且年满60周岁,即可按照2000元扣除(须区分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
不是这样理解的。您应当先据实修改财务报表,然后财务报表数据引入申报表,这样才可以。
这个问题可以参考一下国家税务总局相关答疑:丈夫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婚后由丈夫还贷,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由丈夫扣除?妻子是否可以扣除?
答: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夫妻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因此,上述情形只能选择其一依法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