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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公司法人兼总经理在我公司开工资,在其他单位交社保,我公司还为他缴纳社保吗?还需要承担社保统筹部分的费用吗?
您好,按照我国现有社保法的规定,每个人在同一时间只能缴纳一份社保。按规定,贵司无须再为该员工缴纳社保。但统筹部分,有的地方规定,要按“双基数”处理,即按工资总额计算缴纳单位统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由于已经在别的地方缴纳社保,因此无须再缴纳。有的地方要宽松一些,比如河南有规定,如果在别的地方已经缴纳社保,则计算单位缴费时,要把该员工的工资从里面剔除出来,这样的处理,对企业显然更有利。
房产税的计税基础,采用会计标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九条相关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以上各项,除“实验室家具、景观绿化、疫情索赔”外,其他各项应当构成房产价值。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是的,个人认为,您的情况也适用这个政策。个人理解,仅供参考;谨慎起见,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税金原本就应当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提。也就是说,如果纳税义务发生尚未发生,原本就不应当暂估税金的。您可以详细、具体描述一下您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