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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为食品批发企业,为了宣传本公司商品,疫情期间向社区捐赠了部分商品。请问该项业务属于促销还是捐赠,我公司如何处理比较好?谢谢!
不管是作为促销还是捐赠,从增值税和所得税角度都是需要视同销售的,所以税务上没有区别。从实质内容看捐赠同时也起到了宣传作用,但疫情期间,接受对象又是社区,我理解还是作为捐赠核算更为合理。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