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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在天津有一处办公房产(住宅性质)在今年4月开始出租,对方是个人承租,无需发票
1、对方无需发票,你方可以按照实际收取金额,作无票收入申报即可
2、房产是2016年营改增之前购入的,可以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税增值税,税率5%
3、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房产所在地天津缴纳,增值税需要在天津预缴,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
4、在当地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财务核算基本原则是真实性原则,不管是否取得发票,如果确实进行了采购,都应该计入原材料科目核算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
如果债权原额转让,并不涉及税收问题。
子公司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母公司
借:应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