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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如有一工程年未竣工、未约定收款时间、未开票,也没收到进度款,12月31日按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500
您好,根据税财税2016年36号文对建筑业增值税纳税义务中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所以,对于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如果该工程年末竣工并验收,应当填入纳税申报表进行纳税。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