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老师好,请问 1.公司端午节给员工发购物卡取得预付款发票,如何正确入账,需要缴纳个税吗? 2.公司使用企业
问题一: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预付账款
借:成本费用(根据员工岗位区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八条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因此,上述福利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但要并入工资薪金一并计算;因此这里没有写出相关分录。(预付卡本身又不能剪下一部分来去报税;通常在发工资时一起计算,分录一样,只是扣税金额要多出这部分来。)
至于问题二,建议直接与投资机构沟通一下较妥;税法对此并无明确规定。
建议最好退还重新打款,因为目前不再强制要求验资,所以能证明是投资款打入的,就是一个转账存款凭证,所以最好重新写好备注"投资款"。
当然如果确实无法重新退回再打入,股东互相之间认可属于投资款,也没有太大问题。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