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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电脑主板维修企业,主要业务是维修服务,所以是13%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我们对有些电脑和主板仅仅只做了测试那我们是否可以开具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啊?
虽然您尽量进行了描述,但作为财税老师,对于电脑维修具体业务仍然不很了解。
关于动产修理、软件服务,税法皆有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软件服务,是指提供软件开发服务、软件维护服务、软件测试服务的业务活动。
个人理解,您若是对于硬件进行“测试”,其实属于修理修配;若是对于软件进行测试,则属于“软件服务”。
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如果改造房屋乃是自有,则应于改造完成并入固定资产(房屋),一并计提折旧。若改造租入房屋,则可单独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于改造完成次月起开始摊销。需要注意一点的是:摊销应当基于改造实际业务,而与付款时间无关。
应当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购买方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原材料或者生产成本、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等(视材料后续所处环节而定)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这个没有明确规定。只要如实开具,据实留存相关资料即可,比如上述批复,再就是拨款单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