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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产的包装物用于包装企业免税产品销售,会涉哪那些税收?账务如何处理
打个比方吧:假设您是农业企业,地里产出粮食,然后销售出去,这个肯定是免税的;这粮食销售时,肯定得装在袋子里。但作为消费者来讲,50元一袋;不会另外就袋子收钱的。
政策方面,可以参考《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3〕154号)“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这个规定。既然包装物“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则“所包装货物免征增值税”,包装物自然一并免征增值税。
至于账务处理,直接不必计提、按照实际价格确认收入即可。
1.2问您说的正确
3.长投是按什么方式核算,如果按权益法核算,进行了长投价值调整的话,需要填写105030报表。
《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规定: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差旅费补贴须有标准,不得滥用;具体标准建议直接咨询一下当地税务机关或者财政部门。变相发放工资性补贴、津贴,需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
可以的,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在勾选系统中也可以查询到该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