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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收到供应商开具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认证抵扣,单价开具错误,属于多开。供应商想在另一张专用发票中开具一行负数来冲减。可以吗?
如此不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也就是说,这张发票是错误的,应当对于本发票进行相应处理,而非“将错就错”、“一错再错”。您公司可以将此发票退回作废重开;或者按照规定红冲后重新开具,或者只就多开部分红冲也行。但在另一张发票上调整,则导致两张发票皆为错误,实不可取。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