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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账目

老师您好:
我公司2013年被收购,企业收购后原公司没有进行清算,原股东缴纳了股权转让个税,企业原有往来账目(应收,应付,预付,其他应收,其他应付)均没有调整,新公司收购后按原有账目持续记账,目前这些往来账已经超过7年,对于企业风险大,我公司现分析原收购前往来账目,发现预付款有4000万工程款,有个人预付采购货物款,类似的资料很多,我们能通过收购合同将全部账目转到原有股东账目吗?(原有股东有向公司借款有余额)公司计算相应个税?这么处理风险有哪些?现公司准备处理这些往来账目,准备补缴税款,请问应交哪些税?
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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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略会员17197410 提问于 2020-07-23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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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答

  • 潘老师 税务局稽查官员 2020-07-24 09:07

    您好,预付的工程款如果属实,则属于贵司的债权,除非另有合同约定,此债权已经原股东无关。贵司应当依法向相应的债务人主张债权,如上述债权中的部分或全部已经有证据表明属于坏账,应按会计规定核销,并申报将该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相关损失资料存档备查。
       依据:
       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 第 25 号)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第二十三条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相关问答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因为属于关联企业,因而上述“无偿”,在税务处理方面,应当视同“有偿”出租处理。因此,子公司涉及增值税、附加税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企业所得税。

    税务合规与筹划
    1个回答2024-05-07 17:08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请您具体描述一下,税务部门对您公司具体做什么事情了呢?

    税务合规与筹划
    1个回答2024-05-07 16:57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如果债权原额转让,并不涉及税收问题。

    子公司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母公司

    借:应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

    会计准则 税务合规与筹划
    1个回答2024-05-07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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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时长规则说明

      1、学习时长指用户看课所用的实际时间,也就是说一个用户一天的学习时长最多为24小时。

      2、一个用户一天中的同一时刻如果播放多门课,只有最先进入的一门课计入该时刻的学习时长,如例1。

      3、用户倍速播放时产生的学习时长以实际时间为准,如例2。

      例1:用户某天9点到10点在PC上看了A课,9点30分到10点30分在手机上看了B课,那么学习时长为1.5小时,其中A课1小时,B课0.5小时。

      例2:用户以2倍速观看了1小时的课程,那么学习时长为0.5小时。

      *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统计与学习时长无关,是以在整个课程内容中,已观看部分的覆盖情况来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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