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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发票是A公司,但是使用部门是B公司
无论税收征管法还是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法规等,都有相关纳税调整原则,此处不再一一列举具体条款。
如上所述,既然“固定资产发票抬头是A公司,并且在a公司的账面计提折旧”,则反映为此项固定资产属于A公司。而“使用部门是B公司”,则无论是否实际收取租金,税务方面,皆应依据市场公允原则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比如说,A公司的资产,B公司使用,A公司没有收取租金。但是,如果对外租赁,需要收取10万元租金。那么,税务处理方面,就按照收取10万元租金来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