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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迁移的税务处理
您好,具体请参看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跨市和跨区实际操作中会有不同,一般而言,市内跨区操作相对简便。如上海市内各区迁移,没有“场地核查”管理要求,对于符合条件的跨区迁移企业,不再需要企业办理税务迁移注销,通过市局主管税务机关变更,实现户管变更“一步到位”。迁移企业在迁入分局可办理“一站式”户管注册,当场完成划分主管税务所、调整税种认定、税控设备重新发行及领购发票等相关涉税业务办理,压缩了办税次数及办税时间。具体,各地会有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问题二,迁移后,现在的系统,会将原登记及核定的信息一并转移,所以,发票的核定信息不会变化,但可能各地会有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二十九条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