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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购买的饮用水和饮料可以抵扣进项么?
我们来参考一下税务机关答疑。
问题内容:办公室使用的饮水机每三个月都要更换一次滤芯,请问滤芯的进项可以抵扣吗?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2020-03-10):根据您所述情形,该进项属于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上述“饮用水和饮料”和“饮水机(滤芯)”应当性质差不多,因此不能抵扣。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1.如果有真实租赁业务,可以注册个体户开具租赁发票。
2.可以签订私车公用协议,将车租给公司,涉及增值税1%及附加,个税税率20%(租金低于4000可以扣除800,超过4000扣20%,按扣除后金额计税)
请您补充一下:事实上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租这个房子呢?
只有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需要转出。您说的存货write off,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需要转出处理。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第二十八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