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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供应商索要索赔款的发票和进项税处理问题
你说的这个情况有两种解决方式
一是双方协商作为折扣折让处理,所以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并且和原合同金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这样取得发票一方按折扣后金额支付款项和抵扣进项,也就是你说的第一种情况
二是,按两个步骤,一是正常结算,按原价开票抵扣税款,然后向对方索赔,赔偿款收到后向对方开具收据,因为不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所以你方收到后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原发票金额和税额可以入账并抵扣,也就是你说的第2、3种情况。我认为除了索赔函,还是要开一张收款收据的,所以更认可第2种情况的处理
你说的第4中方法,我觉得不合适,因为你这个情况不是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