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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新产品大田试验费、认证费用可以作为研发费加计扣除吗?
基于您所述情形,无法直接告诉您是否可以。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至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属于研发活动
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二、属于研发费用范围
三、不在负面清单(行业、活动)之内
四、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要完备的留存备查资料
以下文件可供参考: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