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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销售自用的汽车,涉及增值税、减免税以及其它税种吗?相关的文件有哪些?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相关规定:
一、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若非上述情形,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年底之前,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项目减按1%征收。
如果符合相关条件,“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或者“年底之前,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项目减按1%征收”,皆属于税收减免范畴。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