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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开发商以住宅房(多套)抵工程款,建筑公司又以低价进行转售,这样的业务应该怎样账务处理,少交税,谢谢[抱拳]
您好,开发商以住宅抵工程款,应当分为开发商销售住宅和用销售所得款项支付工程款两笔业务,分别适用税收规定。建筑公司转售住宅,则另外适用不动产销售业务的税收规定。
建议:由开发商直接销售给第三方,再以销售所得价款支付建筑公司的工程款。
低价处理,代表建筑公司转售不动产发生亏损。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