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合资公司单体审计报告体现少数股东权益吗?
对于集团来讲,无论子公司还是孙公司(三级子公司),皆构成集团组成部分。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无论哪一级,少数股东所占份额,皆应体现少数股东权益。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我理解是不需要缴纳的,这个属于电费价外费用所以您也按13%开票的,销售电本身就不缴纳印花税,所以价外费用的服务费也不应该缴纳,即使单独作为一项收费,服务费也不是印花税合同列举内容,也不需要缴纳。
关于上述业务,您之前是否已经记账、报税?
是否计提坏账,按什么比例计提是您企业的会计政策,所以是否调整您企业按确定的会计政策执行。
附注编制是企业责任,只是事务所代替企业编制的,所以主动权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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