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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关于A105000表第30行的填表说明适用范围
您好,1、A105000表第30行“(十七)其他”的填报逻辑:会计未确认收入,税法视同销售,于是需要通过A105010表进行纳税调整。调整完后,会计上以货物的成本作为支出金额,但是税法认定应当以销售额作为支出金额,于是产生了扣除类项目金额的税会差异,对这部分差异需要通过A105000表第30行“(十七)其他”进行调整。
2、在理解了A105000表第30行“(十七)其他”的填报逻辑之后,我们就可以明确此栏目所填报的内容范围了,即只要是视同销售中在进行纳税调整后,支出项目仍然存在税会差异时,就需要通过该栏进行填报调整,因此,除了列举的“捐赠、广告”外,还包括国税函2008 828号文所列举的其他视同销售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