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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收入
您好,企业接受捐赠,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固定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会计上以含税价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所得税也是按含税价计入所得,并无税会差异。
以含税价计入的原因在于,企业接受捐赠的同时获得的进项税额也属于利得和所得,构成了企业所得税意义上的应纳税所得额。
建议最好退还重新打款,因为目前不再强制要求验资,所以能证明是投资款打入的,就是一个转账存款凭证,所以最好重新写好备注"投资款"。
当然如果确实无法重新退回再打入,股东互相之间认可属于投资款,也没有太大问题。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